2012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(”PDPA)

原来 : PDPA

  1. 第 24 节 该组织是否已根据《2012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”PDPA”)第 24 条,做出合理的安全安排,以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的披露。 第 24 条要求组织保护其拥有或控制的个人数据,做出合理的安全安排,防止未经授权的查 阅、收集、使用、披露、复制、修改、处置或类似风险。
    根據私隱法令第 24 條,機構(例如科技委員會)有首要角色及責任保護其管有或控制的個人資料,即使該機構已委聘資料中介人保護個人資料。 根据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第 24 条,数据中介也有责任保护其持有的个人数据。
  2. 第 12(a)条要求该组织制定并实施政策和做法,以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 如僱員曾接受有關私隱法令規定的正式培訓,並獲簡介機 構對個人資料的保障,這是一個很好的減輕因素。
    https://www.pdpc.gov.sg/-/media/Files/PDPC/PDF-Files/Commissions-Decisions/Grounds_of_Decision_Information_Technology_Management_Association_Singapore_140518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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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剧: 朱鸿鹏
特许会计师,新加坡
电子邮件 : sales@realtimme.net

28/08/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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